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刘琳)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今年1月起,市直139家全供事业单位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开始参保缴费。凡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条件的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将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的1.5%)列入部门预算。今后,参保单位的失业人员将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了解,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既是政策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全供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长期制约全供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问题,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起,市财政局将市直139家全供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已经列入部门预算。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市社保局已经从4月开始逐家通知各单位前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申报应缴纳的数额,从今年1月起正式参保缴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其中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0.5%,由单位代扣代缴。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登记工作分为单位立户、职工参保手续办理两个环节。单位办理立户手续时,需携带立户书面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社大厦二楼社保服务大厅12号窗口办理。办理职工参保手续时,单位需携带经审核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职工参保资料到人社大厦二楼社保服务大厅16号窗口办理。此外,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可直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添加失业保险险种。该局提醒,参保登记所需表格均可登录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www.hajz.si.gov.cn)下载。
据悉,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后,职工失业时将获取基本的生活保障,享受应有的社保权益。同时,还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功能和抗风险能力,健全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为我市社会民生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