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馆吃饭,打碎杯盘也是常有的事情,店家往往都象征性收点钱作为赔偿算了。江苏省无锡市的魏女士却遇到一件郁闷的事情:消费了58元的茶水,不小心打碎了一只茶杯,按商家规定,赔付了1103元。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分局局长杨晓虎指出,茶具作为经营工具,损坏赔偿无可厚非。但是,应该按照成本价格赔偿,按照柜台的销售价格有点欠妥。最终,魏女士收到了店家603元的退款,自己承担了500元。
(据《扬子晚报》)
魏女士的遭遇,其实就是很普通的一次民事赔偿纠纷,只是涉及的茶杯价格过高,才会引起舆论关注。毁坏一只茶杯要价千元以上,看上去似乎很高,但这是一套完整茶具的价格,一只杯子碎了,全套茶具基本上就废了,商家无法销售,魏女士实际上是被迫买下了这套茶具。由于茶具属于市场化定价,价格贵贱都是商家自主决定,消费者并不清楚,只能凭感觉判断了。
消费者不小心损坏商家物品,需要照价赔偿,这个是常识,大家都知道,也都能够接受。但是,让人纠结的一点,则是照价赔偿的“价”,究竟是按照商品的成本价,还是销售价格,或者协商价来核算,却颇让人困惑。由于消费者与商家所处立场不同,必然会各执一词,消费者希望能够按照成本价赔偿,商家则想按照销售价赔偿,往往因差价太大陷入僵局。
事实上,按照销售价赔偿,对消费者确实不公平,毕竟不是消费者主动损坏商品,而是无意中弄坏,也不是消费者想购买商品,而是被迫为自己的过错埋单。而且,消费者买回剩下的茶具后,由于物品残缺,也无法正常使用,按照销售价核算显然不合理。
但是,成本价是商家的核心商业机密,不会轻易向外界透露,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而且,商品成本价的构成很复杂,不仅包括进货价,还要摊入店租、人工费、税费、管理费用等,如果只是拿进货价来衡量的话,对商家来讲也不公平。可见,市场监督局所称的按照成本价赔偿,也只是一个参考标准,毕竟没法确切评估,也不能逼迫商家将成本价公布。
显然,最合理的价格,则是双方之间的协商价,通过理性争辩、互相妥协,得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如此,既可保障双方的利益,也能妥善解决问题。至于市场监督局的参与,只可起到调节的作用,不能过度干涉,毕竟这种赔偿纠纷,并非恶意欺诈行为,也不属于强买强卖。
不过,万一商家漫天要价,公众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商品都有市场价可以对比,即便商家有自由定价权,也不能超出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太多。只要不是讹人,就不会超出太高。真要是讹人,那就另当别论了,自有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