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等4人在去哪儿网上以每份18元的价格团购了7800份7天酒店入住的团购券,之后去哪儿网单方冻结全部团购券并进行退款,双方因此引发争议。在一审法院驳回了蒋某4人的起诉后,蒋某4人上诉至北京一中院。5月10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据《北京青年报》)
法治社会法治为本,商业社会诚信至上。一道以法治和诚信为佐料的“去哪儿”酒店团购乌龙菜出炉了,先把上好酒店住宿以“18元住一晚”“油炸”,继而,消费者团购7800份下单“爆炒”,最后由“去哪儿”单方冻结全部团购券“乱炖”至高潮。至此,团购终结、酒店优质服务回收,让人品出了“诚信”“契约精神”的缺失,而团购该不该取消的“法治佐料”,则成为热论不休的焦点。
从感情上来说,下单成功,拥有18元每晚的双床优质服务美梦马上成真,消费者的喜悦和热期可想而知。而且,仅0.9折的团购折扣让人疯狂,但惊喜到惊吓只有一步之遥,团购券被冻结,让人难以接受。消费者感情受到的伤害之大,不亚于诚信、契约精神受到的伤害。
从法治和常识来说,18元每晚的住宿服务的确够便宜,甚至不够成本,故而,一审认为,由于工作人员价格标错了,导致公司与蒋某等4人就团购券达成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诈和重大误解,合同订立及内容有违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则。而从理性来看,正如消费者有“后悔权”一样,我国合同法也有规定,在缔结合同时,如果一方出现重大误解,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就可以变更或取消合同。故而,一审驳回蒋某等诉求,请求撤销涉案团购合同。
但是,法治毕竟是无情的公道,而“亲”的感情链接、契约诚信才是为商之本。但是商家“不声不响”地单方面对交易“一键取消”,明显超越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和造成的感情伤害。再者,对一些分散的购买者,去哪儿网已经正常履行了这些合同,这种区别对待侵犯了上诉人的公平交易权。
目前,进入二审程序,最终结果尚需法律作出。但是,笔者想说,及时沟通、合理补偿才是王道,莫让诚信变“白菜”。对于自己失误的处理,有标杆、有样板。国内的天猫,如果拒绝发货,就要赔偿消费者30%的损失。至于国外,因电脑故障,亚马逊将约合5700美元的货物,其中包括一台电视机和一部平板电脑等,误送到一英国小伙手上,对此,亚马逊慷慨相送。因此,去哪儿网只有及时沟通、合理补偿、认真道歉,才能赢回契约精神和消费者的信任。否则,即便赢了官司,也会失去上帝般的“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