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这样两条新闻:一条是,一名坐经济舱的乘客,因为帮领导拿行李坐了头等舱摆渡车,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另一条是,江苏大学对月平均手机消费100元至150元的学生降低贫困等级,对月平均手机消费超过150元的学生取消贫困生资格。
最近,“天价虾”“天价鱼”成了热门新闻,如今来了个“天价服务”,报道这一事件的记者大概是很兴奋的。之前的“天价鱼虾”都在一个关键环节上模糊不清,那就是:是否涉嫌价格欺诈与强买强卖。而在300米路程收费398元事件中,此关键环节是清楚明白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了要收费,乘客同意了并且开具了发票。
你放着大摆渡车不坐,非要跟着领导坐头等舱摆渡车,人家明确告知了你,你也交钱开了发票,完全不涉及宰客。如果你觉得价格高,就应该当场拒绝,去坐属于自己的摆渡车。何况,398元包括贵宾室使用费,单单突出300米收费398元是不对的。头等舱和经济舱都是坐一趟飞机,价格相差那么多,你觉得这样收费不公平,可如果让你免费坐,头等舱的旅客岂不更要喊不公平?
这里的关键点是契约精神。乘客没有被强买强卖,也没有遇到价格欺诈,交易完成后又抱怨被宰,这是不诚信的表现。如果这样的不诚信,都可以在保护弱者的名义下得到声援,那还谈什么契约精神?没有契约精神,又哪来的市场经济?每次遇到“天价消费”事件,很多人都在质疑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似乎凡事都要政府定价才合理,这是很愚蠢的计划经济思维。
同样,江苏大学通过手机话费大数据找出“装穷贫困生”,是一个不错的尝试。贫困生手机消费高,本身就不正常,江苏大学据此筛选,有其合理性。最重要的是,这种识别方法成本低廉,尽管标准不全面,但是有效而且可操作。如果突出全面性,识别贫困生将是非常复杂的工作,成本必然不菲——这笔钱,本可以用来资助更多贫困生,而不是用于全面识别贫困生。
那些一边接受资助,一边乱花钱的贫困生,无论当初是否装穷,事实上都已经违反了契约,让资助贫困生变得低效而错配。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手机消费,并不是生活必要开支,你如何分配你的生活费,固然是你的自由,但资助者也有权拒绝那些在非必要开支上大笔花钱的学生。
“天价服务”也好,“以手机话费判定贫困生”也罢,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都是因为我们以同情弱者的名义无视了契约精神。这种泛滥的同情,我们貌似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殊不知,无视契约精神的后果,必然由我们每个人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