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时效性和成功率,群众上访总量持续降低,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为“四个博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该县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强力推进。其中,“四个强化”为该县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三级平台建设之初,该县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抓的工作格局。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就司法所人员配备工作提出要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并强调要扎实抓好三级平台建设、调解队伍建设和相关9项制度的落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该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但亲自担任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主任和常务副主任,还多次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搭建好县、乡、村三级平台,认真落实制度机制,规范发挥好应有作用,确保此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矛盾调解制度的落实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级平台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规范运行。
在强化阵地建设上,该县一方面规范建设标准,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博爱县委办公室、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博爱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几点要求》《乡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要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的运行机制,规范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建设标准。另一方面,该县通过采取试点运行、观摩督导、分类推进等措施,在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合理设置功能区,整合信访、司法等部门的资源,配备专职调解员,规范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级平台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截至目前,该县已建立了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6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专职调委会和9个乡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成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205个,覆盖全县所有的乡镇、村街和重点行业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成后,该县又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狠下功夫。过去,该县9个司法所实际在岗人员只有12名,缺额15名。如今,该县通过采取从各乡镇调配和由县司法局从局机关调配等方式,补齐了司法所缺编人员。同时,该县按照乡镇(街道)每万人1名,每个村(社区)1名、行业性及专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名的标准,选聘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53名,充实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该县安排专项经费235万元用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向县司法局足额拨付了人均1.6万元的工作经费,解决了专职调解人员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该县通过举办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班,培养了一批调解能手和宣传骨干,有效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在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成运行至今的近1年时间里,该县多次组织由县综治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种调解资源和力量的融合联动、高效运转,进一步促进平台发挥作用,去年7月份以来,该县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5%。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