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 通讯员李军科)“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5月16日上午,市检察院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出席仪式并讲话。
根据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是该《决定》施行以来,市检察院首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宣誓当天,市检察院多功能报告厅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10时许,与会人员全体起立,同唱国歌。随后,新任命的检察员袁弘胤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带领全体新任命人员宣读了誓词。
朱亚滨在讲话中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宪法的实施,也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更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解其就职以后所享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权为民所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高度重视和带头落实好这项制度。
朱亚滨强调,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不仅对宣誓人员意义重大,对与会的全体干警来讲也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希望宣誓人员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更加勤勉工作;希望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全面担当起法律监督重任,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为焦作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