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郎昆)近日,笔者在温县获悉,自2016年4月起,该县所有财政全供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由原来全额工资的10%调整为全额工资的12%。温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每月将新增归集额63万元目前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尽快把政府财政全供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今年年初,温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次与县政府、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对缴存比例提高为12%后的金额进行测算,并为缴存工作数据对接作好准备。此次政府提高财政全供人员缴存比例,实现了缴存人员利益最大化,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此举对于温县的其他缴存单位也是一个激励,对未为职工建缴公积金的单位更是一种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