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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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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5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记市三八红旗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本报记者 麻 酩 见习记者 焦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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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短信,俺的1万块钱就没了,这是俺辛苦攒了几个月的钱啊……”5月6日下午,家住六号院的陈明宗拿着手机慌张地走进市法律援助中心,情绪激动地对中心工作人员说。

  “别慌,喝口水慢慢说。”河南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孙丽热情地接待了他。耐心地听完他的陈述,孙丽与陈明宗一起分析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并给予了具体的解决方案。看着陈明宗满意地离去,孙丽这才放心地坐下喝口水。

  这只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妇女撑起半边天’这话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毫不过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缑清朝告诉记者。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大部分都是女性,她们以女性特有的柔情,用比男性更多的耐心、同情心和亲和力融入群众,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今年,该中心荣获了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援助中心主要承担着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贫弱困者提供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非诉讼处理。与普通的社会案件不一样,法援案件当事人基本都是特殊群体,他们家庭收入不高,文化层次相对较低,还有一些孤老或独居老人,对法律甚至一无所知。

  “当不幸发生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我们做法援的就是帮助他们解决这‘天大的事’。”河南华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郭凌利说。

  2014年11月,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来到援助中心。这位老人非常气愤,坚持要求起诉不孝的小女儿。据她说,她的丈夫早逝,自己靠种几亩田、给人缝洗衣服养育三子两女,并让子女成家立业。如今,她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完全靠子女赡养。可其小女儿拒绝赡养,并声称自己非亲生、不该承担赡养义务。

  了解了老人的情况,郭凌利认为调解才是最好、最快的解决办法。然而,她的小女儿拒绝调解。无奈,郭凌利代老人写起诉状递交到法院。其间,她仍不放弃说服老人小女儿的想法。她说:“赡养纠纷案件听起来简单,其实特别扯皮,只有互相沟通,才能取得双方的理解和信任,案件才能迎刃而解。”最终,在郭凌利的耐心劝解下,老人的小女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和解,同意支付赡养费。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该中心所有办理的案件和咨询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毋灵灵和张艳红是援助中心的中坚力量,所有录入工作由她们承担,遇到节假日加班加点也是“家常便饭”。3年来,她们累计录入案件近1600件,咨询录入近1.3万人次,受援人满意率达到99%以上。

  此外,为了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该中心还开通了“12348”热线电话,每天12小时由2名律师在线接听服务,并在市政府网站开通“政府在线——法律援助”板块,群众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网上提出,中心会及时进行回复,切实做到了“为民、利民、便民”。据统计,去年以来,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3件,接待来访3069人次,受援人数达510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法律援助工作叫响了焦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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