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3时,解放工商分局会议室内,一场关于餐饮夜市管理的行政约谈会即将开始,参会人员每人手持一份解放区城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夜市设置管理的规定》,逐句阅读。
随着气温升高,餐饮夜市大排档逐渐增多,许多沿街餐饮门店为了招揽生意,随意将食品柜、桌、凳、灶具、烧烤炉等摆在人行道上经营,少则摆几张桌子,多则摆几十张桌子,一个晚上下来,垃圾遍地都是,既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又污染城市环境。
为规范餐饮夜市经营秩序,保障城市道路畅通,维护良好市容环境,解放区城管局联合该区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以及焦西、焦南、新华、民主等街道,于5月12日、13日分两批对南通路、建设路、果园路、新园路、工业西路、朝阳路的79家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工作。
在12日的约谈会上,解放区城管局副局长郑卫杰带领参会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夜市设置管理的规定》。“夏天到了,餐饮夜市的旺季也到了,老百姓要求规范管理餐饮夜市的呼声逐年增高。”该局局长周向东说,“制定这个《规定》,就是告诉餐饮单位啥能干、啥不能干,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经营。”
看到《规定》中有以下内容:要以人行道地砖为界,不占用人行道经营;只能在设定的区域内摆摊设点,不能跨越“黄线”;即使遇到下雨等特殊天气,也不能违规乱搭乱建大棚……一些餐饮单位负责人抱怨:“我们占道经营是出于无奈,因为流动摊点争抢生意,我们才不得不出店经营。”
对此,周向东明确表态:“我向大家保证,解放区辖区35条主次干道上的33处流动餐饮夜市摊群一律予以取缔。”他话音刚落,现场掌声四起。
随后,与会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先后讲话。解放工商分局副局长史述杰、解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杨绍旭、解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袁胜权要求,餐饮单位必须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经营,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执法人员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空气湿度加大,是细菌最为活跃的季节,食物中毒的风险也加大,餐饮单位一定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杨绍旭言辞恳切,台下的各餐饮单位负责人也频频点头,表示一定会特别注意,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就环境保护问题,解放区环保局副局长郭世军要求,所有餐饮夜市经营者要放弃传统炭火烧烤,改用清洁燃气炉或电烤炉,降低城区空气污染;要定时开市收市,避免产生噪声,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夜市上,一言不合引起的打架现象可不少,遇到客人之间发生摩擦,老板一定要平心静气地上前劝架,规范经营。”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长太提醒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如果遇到寻衅滋事的人,一定要立即报警。
焦西、焦南、民主、新华等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在约谈会上表示,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打造畅通、宜居、和谐、美丽的解放区。
约谈会后,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在遵章经营保证书上签了字。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双创”活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经营性大棚,为建设美丽焦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