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③)应邀参加这次活动的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洪兴也向群众现场讲法。他说,张某某的行为一是涉及妨碍人民警察执行正常公务;二是涉及损害公私财产,都严重损害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接着,他又向大家讲解了公安机关这样处理张某某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通报完这起案件的处理情况,陈亮还给现场的群众算了一笔违法的“成本账”。他说,一旦犯了法,在行政拘留或刑事羁押、审判期间,没有人身自由。此外,一般都会附带民事赔偿,经济上也要受到严重损失。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一人犯罪还会影响到直系亲属,比如孩子想参军、入党、考公务员,政审时都会受到影响。
“这违法成本太高了,现场听了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对我触动很大,以后遇事一定要冷静。”亮马村村民张小平说。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位村民也感慨道:“这样说法的形式很好,希望能开到村里,让村里的年轻人多听听,多受教育,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马保利说:“今后,我们将要求每名民警处理案件时尽可能都要参照这种形式,案件在哪里发生,就把‘群众流动评判庭’开到哪里。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还可以起到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的作用,并能从源头上防治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
此次“群众流动评判庭”上,民警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数百份便民防范宣传册等法律法规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