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自6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和“群众有奖监督、规范交警形象”有奖举报活动,邀请市民拿起相机或手机,对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警存在问题展开有奖监督。
举报内容包括哪些
据了解,举报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是: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车窗抛物;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涂改号牌;驾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大型货车在高速公路长期占用超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交通民警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内容有: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形象不规范行为;交通民警在服务群众时,态度冷、硬、横、推,办事拖拉等行为;交通民警警容风纪方面的问题;交通民警吃、拿、卡、要和“罩车”等问题;交通民警暴力执法问题;交通民警参与黄、赌、毒等问题。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地点,不包括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的道路,避免与电子监控抓拍重复。市民举报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进行举报,提供的视频资料要求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明显,交通违法地点明确,车辆的号牌、外观清晰。
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微信、邮件、电话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其中,微信举报时,市民可将拍摄的机动车交通违法完整视频资料和相关证据内容,或者交通民警存在问题和不足的照片、视频(包含时间、地点、反映的问题、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可以进行语音说明),发送至市公安交警部门官方微信平台“焦作交警微发布”。邮件举报时,市民可将上述内容发送到市公安交警支队邮箱(jzjtwfjb@163.com)。同时,市公安交警支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921608,全天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该负责人表示,举报的线索和视频、照片要符合举报格式要求,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视频必须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不能进行编辑或改动,要清晰、准确、完整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机动车牌号、外观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视频能够印证举报内容。交通违法发生地必须是我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和焦作境内的高速公路。
举报内容经核实后有奖
“对市民举报交通民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市公安交警支队核查、确认后,分别给予举报人20元至50元的奖励。”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同一交通违法行为有2名以上举报人的,按举报、受理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视频资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交通违法行为无法认定的,不予奖励;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的,不予奖励。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视频监控拍摄记录或举报前已经被交通民警查处的,不予奖励。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拍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同时不能影响被拍摄者的正常交通活动,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