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全国民族团结微视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绿色休闲空间
我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重点整治五类场所
两种防晒霜 你该选哪种
我要把爱心扩散出去
我市开展 环保专项督导
补缴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养老保险 必须缴滞纳金吗
焦作日报天天读
我市督导各城区农贸市场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高标准实施“创森总规”
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绿色休闲空间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杜玲)5月24日至25日,记者随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森林法》及《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时了解到,我市继续高标准实施《焦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主要道路、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等重点部位进行高标准绿化,新建和打造一批城郊森林公园,将北部山区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展示区和森林旅游度假休闲集聚区,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亲近自然、生态休闲的绿色新空间,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

  据了解,近4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围绕“市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通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建设总目标,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实施了高速公路绿化提升、林邓线高标准绿化、南水北调生态产业带、大沙河高标准绿化、引黄入焦高标准绿化和南太行生态景观带、绿化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大大提升了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森林覆盖率达30.92%,活立木蓄积量达503万立方米。

  为了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我市继续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持续加大依法治林力度,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力难题。

  充分保护和利用现有资源

  据了解,我市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26万亩的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1万亩的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下一步,我市将扩大和申报各级自然保护区。在太行山区,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扩大太行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实施保护区生态移民;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申报武陟、温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扩大生态资源保护面积,建立覆盖整个区域的生态保护网络,提高自然生态承载能力。

  依托城市水系建设,积极申报大沙河国家级湿地公园,打造新的项目和资金争取平台,丰富生态旅游内容,促进城市多极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提高环境综合竞争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水平。

  高起点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焦作有山、有川、有滩,地理位置独特,地貌多样。市委、市政府按照“一区两带三网多点”林业生态网络建设蓝图和《焦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继续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具体包括:对主要道路两侧实施高标准绿化,采取统一规划、属地实施、财政奖补等措施,加快推进“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生态景观建设;对南水北调高标准绿化,打造具有多功能的生态园林带、文化休闲带、观光旅游带、产业发展带;推进环城森林公园体系建设,重点在城乡接合部新建和改造一批集“健身、休闲、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城郊森林公园,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绿色休闲空间;推进黄河生态涵养带建设,在黄河滩区全面实施防沙治沙、生态廊道、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省级林业工程,通过湿地恢复、增加森林植被,构建黄河生态涵养带。

  此外,推进北部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生物能源林、低质低效和灌木林改造、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生态工程,最终将我市北部山区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展示区、森林防火示范区和森林旅游度假休闲集聚区。

  探索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

  焦作作为能源枯竭型城市、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要在经济转型上做示范,尤其要注重生态建设,大力构建林业生态网络,打造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

  记者了解到,我市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实现资金投入与财政收入和GDP同步增长。同时,将研究和建立分级分类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调动群众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