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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的阳光呵护“花朵”绽放
——市中级法院创新特殊未成年人矫正方式、维护少年儿童权益记事
作者: 本报记者 董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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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给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然而,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家庭结构日趋多元化,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越来越多。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更好地促进其改正错误、融入社会、回报家庭和国家?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市法院一直在思考、探索。去年以来,我市法院相继推行的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和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经典案例彰显司法人文情怀

  2015年10月份,17岁的高中生马某伙同2名同学拦截一辆货车,抢劫司机一包香烟及少许钱财,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温县法院少审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马某尚未成年,且犯罪情节较轻,按照市中级法院制定的《关于特殊未成年人进行义工服务的实施办法》,主审法官在开庭前与民政部门结合,安排马某到敬老院进行义工服务,每天为敬老院的老人做饭、喂饭,负责清扫垃圾、管理花卉等,并让他写下劳动心得。

  在敬老院做义工时,马某在自己的劳动中和老人的夸赞中找到了自信和价值。他在日记中写道:“义工劳动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让我深刻体会到爸爸妈妈的辛苦……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不让家人操心。”

  温县法院少审庭法官定期与敬老院联系,了解马某的情况。义工服务结束后,法院根据马某的表现,依法判处其缓刑。

  穆某夫妇的儿子因病去世,留下年轻的妻子高某和一个3岁的女儿佳琪(化名)。因佳琪的监护权问题,穆某夫妇与高某发生争执,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得到佳琪的监护权。一审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佳琪的第一监护权判给了高某。

  不服判决的穆某夫妇上诉到市中级法院。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接到案件后,不是简单地进行裁判,而是先让穆某夫妇和高某到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家事审判工作室的温馨布置令双方的火气顿消,李玉香谦和的态度、入情入理的分析以及为家庭、孩子着想的真情感化了双方。考虑到佳琪的健康成长,穆某夫妇随即撤诉。

  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一起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的特殊审理,彰显的不仅是司法的人文关怀,还体现着我市两级法院创新审判方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探索。

  义工服务帮教特殊群体回归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些未成年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对他们进行帮教、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尽早回归社会,是全社会的责任。市中级法院制定的《关于特殊未成年人进行义工服务的实施办法》,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差,易受外界干扰而冲动犯罪,但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初犯,也容易矫正。”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说,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预防工作中推行的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是指对可能被判处缓刑、管制、罚金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自愿到指定的敬(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场所进行一定时间的无偿服务,法院根据其义工服务情况,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其减轻或者免除相应处罚。

  “让未成年被告人参与义工服务,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增强其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其尽快修复社会关系,促其重塑健全人格、融入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市中级法院少审庭庭长张国胜告诉记者,“与以往少年审判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义工服务改变了以往判决后才进行社区矫正的做法,将关口前移,在判决前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提前进行司法干预、教育矫正。义工服务制度对于培养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促其健康回归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的施行,使失足未成年人深受教育,心灵得以净化。未成年被告人王某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在敬老院,我学会了做饭、洗碗、扫地,也学会了如何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这里的爷爷奶奶对我都很好,我体会到了生活的不同意义。我一定不辜负这些老人对我的期望,好好努力,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回报社会、回报亲人……”

  记者了解到,市中级法院推行特殊未成年人义工服务制度以来,全市法院共安排23名未成年被告人到养老院、青年志愿亭参加义工服务,并依法对18名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了处罚。

  家事审判更好地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许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可避免地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针对家事案件数量增长快、案情日趋复杂的新情况,遵循家事自身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于今年4月份创立了全国首家以模范法官命名的专业化家事审判机构——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

  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用圆桌代替审判台,“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称谓代替冷冰冰的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等法律称谓;审判室里花香四溢,饮水机、电视机一应俱全,每有案件审理,电视机里都会先播放一些触动人心灵的孝道教育短片和歌曲;粉红色的折叠窗帘、海蓝色的背景墙,很像家里的大客厅,处处体现着家的温馨。

  由于家事纠纷中一大部分涉及妇女儿童,由女法官参与调解,更有利于沟通交流。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有6名优秀女性法官,她们在办案中不仅仅局限于当事人诉求,不仅仅依靠裁判,而是更多地采用“李玉香调解工作20法”和“五心”工作法,将劝、批、谈、教相结合,用特有的“爱心、耐心、细心、交心、公心”,将调解贯穿始终,以达到解开心结、消除矛盾的目的。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苏凯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共受理案件29起,已经审结19起;调解撤诉12起,调撤率达到63.16%。全市10个基层法院均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并选择典型案例到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巡回审判,实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普法。截至5月29日,全市法院共开展家事巡回审判88起,在诉前化解各类家事纠纷71起,使20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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