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焦作/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从群众中汲取科学养分
图片新闻
市公安局、国税局成立 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办公室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省环保厅督导组莅焦
爱心早餐屋 温暖一城人
为孤残儿童送关爱
省供销社调研组莅焦
我市举行庆六一少儿优秀文艺作品展演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市政府副市长 宫松奇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今年6月份是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旨在通过弘扬安全文化,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当前,正值我市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迅速掀起活动热潮,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观念。观念引领行动,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素质决定安危,对安全的冷漠与无知,是诸多事故的根源。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是确保安全发展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深远的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知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中宣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宣传、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全面强化新闻发布、舆论引导、事故警示等制度和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集中开展主题统一、行动一致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结合不同时期和季节性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宣传。要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突出事故原因剖析、事故教训警示,对存在重大隐患单位进行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曝光,督促问题落实,加深群众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同时,采取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以有创意、有新意的宣传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做到固定阵地和扩散宣传相结合、传统模式和现代手段相结合,实现安全宣传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坚持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与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结合,查找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排查、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等形式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狠抓重大危险源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严盯死守,确保安全;对事故隐患,必须果断处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燃气等关键领域,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是个人的平安,是家庭的幸福,更是社会的祥和。我们要借助安全生产月这个活动平台,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①6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