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修武县和马村区,就《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郜小方、葛探宇一同调研。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已将《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16年度地方立法计划,6月29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对该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当日,王明德一行先后深入修武县西村乡洞湾村、西村乡大东村、焦作市建鑫砼业有限公司、修武县万里石料厂、七贤镇西涧村、修武县民春采石有限责任公司,马村区白鹭湿地公园、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地察看了我市“两取缔一整顿一恢复”(取缔非法采矿点、取缔非法矿产品收购点,整顿持证矿山企业环境污染,恢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了解了相关县市区北部山区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遇到的困难、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王明德在调研中指出,北部山区既是焦作的生态屏障,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空间。近年来,我市北部山区“两取缔一整顿一恢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成果还很脆弱,需要通过一定的举措或制度把成果巩固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立法。只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才能了解目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最真实的情况,准确把握立法工作的切入点,认清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要认真总结北部山区治理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生态保护,通过立法坚决遏制破坏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据悉,从6月1日到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继续深入山阳区、解放区、中站区、博爱县、沁阳市,围绕《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