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见习记者贾定兴)店内空空荡荡,店外餐桌林立,食客喧闹扰民,收摊垃圾遍地……餐饮业晚间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办公室了解到,为解决城区餐饮夜市摊点脏、乱、差、堵问题,本月起,我市将集中利用半年时间,通过多部门综合执法,疏堵结合等措施,强力推进城区餐饮业夜市规范提升整治,建设规范化夜市,服务市民;取缔流动占道经营小吃摊,清理店外经营大排档,解决餐饮门店店外占道经营、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全力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提升夜市档次
形成规模经营
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为:城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公园、医院、学校周边以及商业街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内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和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餐饮大排档。
“当前,人们对夜市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和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餐饮大排档都属违法违规经营,不是夜市。”谈及整治对象,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城管局局长杨廷中说,“夜市是指环境整洁、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卫生达标、管理规范的临时性场所。”
从我市的实际看,当前我市还没有一个符合标准的规范化餐饮业夜市。而一些集中管理的所谓的餐饮夜市则档次不高、良莠不齐,既满足不了市民需求,更无从谈规模经营。“餐饮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主要行业之一,长期在低层次徘徊,这与我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称号格格不入,我市的餐饮业夜市亟须引导,形成特色规模经营,提升第三产业品质,服务经济发展。”杨廷中坦言。
规范设置夜市
服务市民生活
那么,如何引导规范餐饮业夜市,更好的服务市民生活?我市在此次整治中提出要超前疏导,先建设两处规范化夜市,试点推进。
规范化夜市什么样?做到“六有”“五统一”“五个做到”是关键。首先在设施配套上要做到“六有”,即有照明设施;有给排水设施和水冲式公厕;有垃圾倾倒收集容器;有食品经营防护设施和保鲜保洁柜;有地板革或地毯等地面铺设;有卫生、安全、投诉、诚信经营等管理制度。
其次要在管理上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开市和收市时间,统一摊位标识标牌制作,统一经营棚亭、餐车、餐桌和座椅,统一使用清洁能源,统一使用消毒处理过的餐具。
第三,在经营上要坚持“五个做到”,即做到有夜市管理组织和人员;做到经营户及人员各种证照齐全;做到所售食品货真价实,具有特色和地方风味;做到场地干净、整洁,餐厨垃圾统一处理;做到因城市规划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
我市要求,各城区结合本辖区特点,在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扰民、不依托门店经营的前提下,选址规划夜市经营场所。解放和山阳两个中心城区要按照设置标准于6月20日前各建成一处规范化试点夜市。
规范化夜市将严格按规定实行限时经营。具体为,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市时间为18时30分,收市时间为23时;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开市时间为18时,收市时间为22时。此外,遇有市内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按照要求予以闭市。
清理占道经营
真正还路于民
选址建设规范化夜市后,我市各城区将在治理占道经营上下功夫,彻底清理占道经营,真正还路于民。
治理占道经营离不开部门联动。因此,我市根据“双创”工作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此次整治,要按照“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分工负责、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属地管理、疏堵结合、规范提升、逐步取缔”的原则组织推进。
届时,我市各城区将牵头组织辖区城管、公安、食药、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和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餐饮大排档,引导流动占道经营摊点进入规范设置的夜市进行集中经营;责令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夜市大排档进店经营。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明确各城区政府在整治中要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夜市规范提升中属地监管责任,真正发挥好办事处、社区的基层基础性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为扎实推进整治,我市确定了整治工作时间表,6月20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各城区将对辖区内所有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夜市大排档、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6月21日至10月30日开展全面整治,联合执法,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和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餐饮大排档;1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巩固提升,依据夜市整治成果,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细节,坚持反复抓、抓反复,使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的夜市大排档、流动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点等乱象真正得到根治,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据悉,此次整治中,我市将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根据整治时限、任务和标准要求,加强对整治情况的检查、督导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