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幸福北里小区17号楼一住户,长期在楼道堆放杂物,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无动于衷。近日,北京市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这也是北京市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实施以来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 顾培利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