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市城管委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焦作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遵循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对早餐摊点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管理标准,旨在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建立早餐摊点长效管理机制。
《焦作市城区早餐摊点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已经一个月,我市城区的早餐摊点现状如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6月8日9时30分,记者在市映湖路一家卖胡辣汤的早餐店看到,虽然已过饭点,但顾客依然不少。早餐店干脆将桌凳摆在店外的人行道上,而且炸油条和蒸包子的炊具、容器也都放在室外。
不仅桌凳和炊具摆在室外,环境卫生也令人担忧。一些顾客把用过的餐纸随意丢弃,还有一些剩汤剩饭洒落地上,苍蝇在附近飞来飞去。“这家店的胡辣汤味道不错,但是环境卫生确实不容乐观。”一位顾客说。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早餐摊点管理实行室外限时经营,日常经营停止时间为每日8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为9时。早餐摊点在经营期间要做好场地卫生保洁工作,配备专用的垃圾容器,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纸屑、无油渍、无污水。
但是,对这些要求,该早餐店似乎并未做到。店主向记者坦言:“我们饭店生意好、人手少,忙的时候根本顾不过来,也没听说还有什么经营时间的要求。”
6月9日9时30分,记者来到市山阳路一家早餐店,这里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店外摆放的桌椅占据人行道,过往市民只得绕道而行,餐巾纸、一次性筷子、塑料水杯扔得遍地都是。
在距其不远的另外一家早餐店,情况大致相同。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因为是假期,家人起来晚没有做饭,只得来街上凑合一顿,但是这里的环境卫生状况确实影响我们的食欲。”
对于卫生情况和收摊时间,几家早餐店店主纷纷表示,垃圾和杂物会等收摊之后一起清理,至于收摊时间看情况定,什么时候卖完或者没有顾客了再收摊。
但是,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早餐摊点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室外限时经营规定;依托门店的早餐经营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前把经营所用的桌椅、炊具、容器等搬入屋内,把门前路面打扫干净,不得遗留垃圾;规划设置的流动早餐经营者必须做到准时撤摊、停止经营,撤摊后不得将经营早餐车辆等设施随意摆放在经营点附近,并确保场地整洁无垃圾存留。此外,早餐摊点经营者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宣传教育,第二次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辖区城管部门予以取缔。
记者通过两天的采访发现,我市大部分早餐摊点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下大力气进行宣传和整治,也希望广大市民配合监督,共同规范管理好早餐摊点,维护好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