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十三五”规划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具体要求。节能目标是一票否决的约束性指标,我市通过采取停产限产、现场监督等非常规措施,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多方努力,圆满完成2015年节能目标,从而确保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完成。
2015年省下达我市节能指标为-0.5%,“十二五”期间省下达我市节能指标为-17%。经认定,2015年我市能耗增速为4.99%,GDP增速为8.8%,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3.46%,2015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为1825.9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累计为-22.3%,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下发《焦作市“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将“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开展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并开展碳核查相关工作。
建筑节能:超额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新建建筑标准执行率达100%。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措施。出台《关于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分项计量装置的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分项计量装置。
交通节能:组织参加全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编制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4年以来,多方筹措资金1亿多元,购置新能源清洁环保公交车339台,淘汰公交黄标车200余台。截至目前,我市绿色环保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的64%,全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290余吨。
工业节能:成立焦作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焦淘汰办〔2012〕1号),层层落实责任。
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要点,建设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范富伟 程 鑫)
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节选)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节能监察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节能监察日常工作。
第七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省辖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5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县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用能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在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执行有关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
(四)执行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等限额标准的情况;
(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指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六)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七)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事项。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被监察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利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节能的;
(二)通过举报、投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被监督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
(三)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四)按照节能监察计划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五)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低碳经济 低碳社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定义,“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全球气候变暖是不争的事实。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近百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最近50年的升温速率几乎是过去100年的两倍,最近1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20世纪后50年北半球平均温度是近1300年中最高的。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二氧化碳是最主要的温室气体,其排放贡献占比达到76.7%。
低碳,目前国际社会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解释:一是“零碳”,即不排放二氧化碳;二是“减碳”,即二氧化碳排放绝对量减少;三是“降碳”,即二氧化碳排放的相对减少,主要表现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降低。
低碳发展是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人类地球家园为导向,以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为载体,以低碳技术和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实质上是一个“低碳化”的过程,即人类活动遵循一条从“降碳”到“减碳”,并逐步实现脱碳的演进过程。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能源的清洁和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排放为基本经济特征、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经济发展形态。最终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绝对脱钩,基本的衡量指标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
低碳社会是指通过低碳技术、低碳生活、低碳文化、低碳制度等系统变革,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一种新的社会整体形态。基本的衡量指标为全社会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水平。
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到2020年,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0%。
(范富伟 程 鑫)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