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山民一初字第00526号,依法将被执行人杨艳灵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399号太极景润花园太极苑3号楼21号及地下车库A-099号的房地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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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