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围绕法治工商建设的总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为抓手,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核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该局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治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评为“全市创建法治型机关示范单位”“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该局在焦作市依法行政工作市直部门考核中再次位列第一,实现了依法行政市直部门考核九连冠。
注重结合,法治宣传特色品牌日益凸显
坚持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将现代传媒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实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全覆盖,与焦作电视台联合开办了《百姓与消费》栏目,在《焦作日报》开辟了《市场卫士》栏目,与焦作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联合开办了《工商之声》专题节目,并开通了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及时宣传报道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做到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网络有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坚持与节日宣传相结合。将法律法规颁布的周年纪念日、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二·四法治宣传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广造舆论声势。
建章立制,法治工商建设深入推进
去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以法治工商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全面深入开展执法岗位责任制,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大力促进了工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2015年,市工商局及时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焦作市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工商的目标及主要任务。
持续规范,法治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确保文件规范化。一方面,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办理会签文件、外来征求意见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2015年以来,审核以“焦工商”和“焦工商文”文号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1件,提出修改意见65条;办理会签文件和外来征求意见件114件;向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确保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目前,没有一起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造成负面影响或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发生。
二是确保权责清晰化。2015年对工商部门现有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确认行政许可5大类31项,行政处罚297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10项。
三是推进两法衔接制度化。注重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对涉嫌移送的疑难案件,积极与检察、公安等机关沟通探讨,研究相应对策,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得到及时移送,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建立健全审核、审批、集体审议和移送制度,积极推进案件移送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处、以罚代刑等随意执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两法”无缝衔接。
优化服务,执法手段更趋理性
该局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行政指导,实行柔性执法,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在登记审批过程中,实行行政提示制度,采用提示、引导等方式,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相关登记及确认事务,有序进入或退出市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实行行政告诫制度,通过解释、说服、劝阻、警示等指导方式,指导相对人杜绝或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实行行政调解制度,协调、引导和帮助化解矛盾,解决争端,减少损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5年6月16日,在河南省工商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观摩会上,市工商局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典型代表在会上作观摩交流发言,受到了省工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2月,沁阳市工商局被确定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突出重点,执法监督成效日益明显
一是聚焦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方面,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要求,每年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通报,限期整改,对共性问题在制度上加以规范。专项检查方面,定期组织开展全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复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等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聚焦案件核审。通过严格核审,紧把案件质量关。按照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要求,全市工商系统法制机构依法对经检机构和各县(市、分)局查处的处罚案件进行逐一核审。2015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核审案件2955起,提出修改、补正书面意见和建议3400多条,及时纠正了一些错误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系统内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机关和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
三是严格备案审查。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2015年以来,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充分发挥了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四是提升复议应诉水平。行政复议方面,一方面,规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从源头上化解因投诉举报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另一方面,每办理一起案件,除准确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外,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下达行政复议建议书,总结分析其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责令其纠正和整改,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2015年,市工商局作为被申请人,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市工商局作为行政复议审理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起,有效遏制了2014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的多发上升势头。在行政应诉方面,积极构建与公安、检察院之间的联络机制,有效规范案件移送,防范执法风险。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2015年,在马某不服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中,该局分管领导出庭应诉,这也是全市第一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审理,原告撤诉。
五是严格落实函告制度。全市工商系统各级法制部门,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下达执法监督文书,督促其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