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江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焦作市江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结晶紫内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焦作市西部工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8350万元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通过实施本报告提出的噪声、扬尘、废水、固废影响防治措施,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可将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工程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
(1)废气
工程外排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缩合反应釜尾气、中和釜尾气、氧化反应釜尾气、精制萃取釜尾气、蒸馏不凝尾气、烘干后不凝尾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生产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其中,缩合反应釜尾气、中和釜尾气、氧化反应釜尾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萃取釜尾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蒸馏不凝尾气、烘干后不凝尾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生产车间及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评价要求一是车间内安装强制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有效减轻无组织排放废气对车间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加强储罐通风、淋水降温;三是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四是加强厂区绿化。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
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离心脱碱性废水、精制萃取分层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心脱碱性废水、精制萃取分层酸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化处理)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再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白马门河,最终汇入大沙河。
(3)固废
工程固废主要为缩合反应、氧化反应产生的残渣,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活性炭废渣,废气处理过程收集到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料包装废包装桶等。评价要求将其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安全处置。
(4)噪声
工程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采用室内布置、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再加上建筑物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昼夜均可达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工程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生产过程、污染控制等诸多方面均体现了清洁生产,因此工程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工程对所有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般,地表水体收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地下水质量现状较好,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工程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
6.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甲醇、二甲苯、浓硫酸等,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工程二甲苯/浓硫酸储罐泄漏为最大可信事故。在设定的不利条件下泄漏事故发生后,在厂方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虑评价的应急预案后,能够将事故风险降到更低程度。因此工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位于焦作市西部集聚区化工产业园内,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和总体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区域交通运输便利。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内容: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位置的意见;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他建议。
形式: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传真:(0391)3917046
电子邮件:menglu0709@163.com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市江胜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西部集聚区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39039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