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抓好北山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为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提供纪律保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整治专项问责活动,现将举报内容、举报对象、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党员干部在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参与、支持、纵容非法采矿和经营等行为。
(三)党员干部为私采滥挖提供方便、充当“保护伞”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举报对象
承担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各级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组党员干部。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市纪委:(0391)3568111,(0391)3568134(非工作时间),18839182699(仅接受短信举报)
沁阳市:(0391)5685175
博爱县:(0391)8682972、8682348
修武县:(0391)7111182
解放区:(0391)2910706
山阳区:(0391)3555063
中站区:(0391)8765009
马村区:(0391)3128923
(二)举报信箱:
1.纸质信件:焦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454000)
2.电子邮件:jzdfzfs@163.com
中共焦作市纪委监察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