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将主动请辞!”昨日,在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向执行难宣战动员誓师大会上,全市10个基层法院的院长分别向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递交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军令状”。此举标志着我市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打响,向执行难宣战的大幕全面拉开。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到法院打赢了官司,但是生效的法律判决得不到兑现,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即通过两到三年的不懈努力,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完毕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执行案件长期积压,造成当事人不满意和社会不理解。据统计,我市两级法院2015年案件数比2012年增加100.52%,平均每名执行干警手上有近400件积压的未执结案件。这些案件中很多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难度非常大。
既然立了“军令状”,各项目标任务就必须坚决完成。为此,市中级法院印发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其中,在对各类“老赖”加强执行措施的综合运用上,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限制和惩治力度;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证据,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解决执行难问题,既是我们向市委和省高级法院作出的政治保证,也是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李玉杰表示,中央有要求,百姓有呼声,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