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决议,拟转让本公司股权。为了对本公司债权人及股权受让人负责,请本公司债权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由本公司进行登记。逾期未进行申报的,本公司对其债权将不再予以确认,由原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何翔龙:15203910290
郭 峰:18103917000
申报地点:博爱县中山国际广场销售中心
焦作市中山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