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6月24日,市中运汽车贸易公司负责人郑重签订《货运源头单位合法装载承诺书》,随后,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为该企业现场挂上货运源头“五条禁令”等警示牌。此举标志着我市从货运源头治理超载超限行动正式开启。
此次源头治超行动,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严格落实巡查、派驻规定;监督检查货运车辆驾驶和货物装载、车辆放行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货物装载和货运车辆放行行为;依法处理违反规定的货物装载行为。
货运单位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执法部门会责令其整改,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的;未建立货运车辆驾驶和放行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货物装运前未对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检验登记的;为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执法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的。
“源头治超是一项新业务,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因此执法人员要探索和研究源头治超的执法程序、取证要素和有关法律条文,确保执法活动规范。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明确其责任义务,增强合法经营的自觉性,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