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和
本报通讯员 李文儒 高立永
炎炎盛夏挡不住牵挂困难群众的脚步。连日来,市民政局分三个调研组对扶贫村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中农村低保对象进行调研,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民政系统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做好为民解困工作。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两线统一,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对低保对象进行复核,准确认定低保对象,确保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对接;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实施灾害救助,防止群众因灾致贫。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精准认定、分类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抓好旱灾、冬春等过渡期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按照人均230元的标准补助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落实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机制,防止因病返贫。采取“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项目救助”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政策抓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开展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对所有补偿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或申请慈善项目救助,切实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
实施临时救助,防止因突发事件致贫。开展“救急难”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实行临时救助;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机制,设立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政府在线民政平台,开通“12349”养老服务热线,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特困群体脱贫。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孤残群体脱贫。实施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开展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残疾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活动;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发展社会力量和志愿服务帮扶脱贫。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计划,为扶贫鼓与呼,为扶贫尽心尽力;引导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慈善文化培育等政策,开展慈善奖评选表彰,广泛开展爱心助学、助医、助老活动,使慈善帮扶救助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