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超群)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个别公用企业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的违法行为,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工商局集中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整治行动中,该局抓住百姓关注的焦点,围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物业等行业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通信、殡葬等行业,重点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行业普遍性突出问题形成了震慑,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服务一方经济的目的。与此同时,为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该局积极向经营者、消费者明示公用企业比较典型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表现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接受投诉举报,广泛排查案件线索,督促公用企业自觉改正、纠正突出问题。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出成效,该局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重视支持,统筹抓好打击“傍名牌”行动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行动,研究制订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突出重点。该局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力量,突出2~3个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狠抓大案要案。依法行政。通过查办一批案件,切实规范竞争秩序。强化部门联动。该局进一步加强与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协作和配合,合力破解执法难题,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作用,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同时,该局加强宣传力度,尤其突出典型案件的曝光,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取得社会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