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工会工作的客观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总工会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落下帷幕。
据了解,该区总工会在今年年初就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实行分片包干和目标责任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各级工会工作人员培训会。目前,在工会、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共同参与下,该区共有282家企业的5911人签订了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专项合同10份,覆盖企业208家;单签工资集体专项合同74家。
(程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