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有个“老黄牛”,任劳任怨,业务精通,什么急案、难案找他准没错。他就是张爱国,今年55岁,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从1987年至今的近30年时间里,经张爱国审理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例上访、投诉。他深知,作为刑事法官,手中的“判官笔”在使用时必须慎之又慎,只要有一丝一毫的差错,就有可能放纵犯罪或冤枉忠良。他常说:“做法官,必须对得起人民,守住内心的一方法律净土。”
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两起案子。
一是轰动一时的“银座枪击案”,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庭审被告人达46名。张爱国接手该案后,就收到其中一名被告人家属寄来的恐吓信:“要敢判得重了,以后你出门就小心点。”但他不为所动,提前做好各项预案,仅用2天时间就完成庭审工作,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二是高盛公司、富之源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千余人、案卷近百卷、账目凭证不计其数,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张爱国认真查阅资料,掌握案件的特点及形成过程,顺利结案,尽力挽回群众的损失。
无论案件的难度如何、复杂度如何,哪怕危及生命安全,张爱国都毫不退缩,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为啥?是心中那杆正义的秤让他无所畏惧,是身为老党员的责任心让他勇挑重担。
有人问张爱国:“收到恐吓信,你不怕?”
“说不怕那不可能,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人在法院门口‘等我’,我回家都要看看有没有人跟踪。”张爱国说,“如果我因此而轻判,那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不公平,也是对法律的亵渎,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没有特权。”
还有人问他:“为什么非你干,别人不能干吗?”
“我作为老同志、老党员,有难案、险案就推给别人,那就是给党丢脸、给法院丢脸!”铿锵有力的话语诉说着他心中的责任与坚守。
为了掌握“银座枪击案”的各项细节,开庭前,张爱国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办公室加班。就这样,他用2个月时间看完了所有的98卷案卷材料,4次召开庭前会议。由于准备充分,案件顺利审结,受害者旁听庭审后,非常肯定法院的公正裁判。
这样的急、难、险、重攻坚战,张爱国参与了多少,他自己都记不清。29年来,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审案上,多次拒绝亲人的“求助”,多次推掉朋友的“吃请”,凭着一个党员坚定的信念和责任心,凭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他先后6次获得上级嘉奖,2014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2015年被评为焦作市十大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