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见习记者焦娇)夏季气候炎热,又多雷雨,空气湿度大,极易导致火灾事故频发。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消除火灾隐患,自6月25日起,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排查治理范围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中医管理局成立了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市各个医疗卫生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内容包括遗留问题整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疏散、安全用火用电等。
在遗留问题整改方面,要求针对2015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重点解决遗留问题,核实之前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现场检查要围绕重点展开排查。
在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检查上,重点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要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看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
要检查安全疏散预案,看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抽调卫生计生、消防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逐乡(镇、街道)开展兵团化排查;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集中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单位实施严格整治和相关处罚措施,并在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