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智
近年来,我市林业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坚持依法治林、科教兴林、社会办林、改革促林,以创建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为载体,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中心,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统筹抓好林业产业和资源保护,扎实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秀美山川,发展生态福利,各项林业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按照“一区两带、一核六芯、三网多点”的生态建设总体布局,围绕“市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通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建设总体目标,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突出抓好高速公路绿化提升、林邓线高标准绿化、南水北调生态产业带、大沙河高标准绿化、引黄入焦高标准绿化和南太行生态景观带、绿化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从2012年至2015年,全市累计完成森林资源培育73.3万亩,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61.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6.4%,森林覆盖率达30.92%,活立木蓄积量达503万立方米。在林业用地中,国家、省、市三级公益林共61.5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8.83万亩、省级公益林7.76万亩、市级公益林5万亩。
“十二五”期间,全市营造林建设规模达到了85.3951万亩,其中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48.6188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4.0088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6.3658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0.1159万亩、村镇绿化工程1.0418万亩、更新造林工程1.0739万亩、林业产业工程8.1138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达16.0563万亩。
据调查,去年我市森林面积达112.5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0.92%,活立木蓄积量503万立方米,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5年来,我市新增森林面积22.4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47.2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了9.9个百分点。
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3个(武陟、修武、温县),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处,其中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处(修武云台山森林公园、博爱县青天河村),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处(焦作市森林公园),沁阳、孟州、博爱、武陟、修武、温县、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共10个县市区先后实现林业生态县创建目标。
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近年来,我市坚持“造管并重”,突出“两防三打”,狠抓资源管理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林地管理工作依法推进,林地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早在2011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和全省县级林地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县两级政府都成立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全市组建38个工作组,抽调176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林地规划编制、修订完善和林地落界的内外业工作,成立落界林地小班5万余个。市林业局组织了12次集中理论培训、讲课、解惑和集中办公等工作形式,使我市率先成为全省第一个整体完成的市,受到了省林业厅的通报表扬。积极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去年以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进行了林地变更调查的培训和调查工作,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调查工作组,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筹措了充足的资金,市林业局对林地变更调查进行及早动员、随时协调、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目前全市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依法进行。5年来,我市认真执行《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中关于林地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系列规定,共审核转报征占用林地项目材料44宗,面积279.97公顷,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建设。
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有序开展。5年来,我市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十二五”采伐限额,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熟练掌握办证程序,坚持依法办证,保证办证质量。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66万份,审批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44.96万立方米。认真执行“一法一办法”关于木材运输的规定和相关文件,全市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8563份,运输木材33.2万立方米,木材运输管理秩序良好。
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了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我市按照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2013年利用3个月时间,认真组织开展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全市247个固定样地调查共投入资金21万元,出动车辆367台次,技术人员2932人次,设立固定定位标志1136个,内外业共用工时8000余个,样地复位率、样本复位率等各项调查因子均达到国家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标准,当年6月中旬顺利通过了华东林业调查规划院的验收。
“两防三打”成效显著。在森林防火方面,我市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构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机制,大力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能力,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市现有市、县、乡三级物资储备库32处,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8支500多人;修订了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构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机制,并通过市政府审查向社会发布,有效提高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现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从2012年到去年,连续4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多次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今年4月被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评为“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在防林业有害生物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和完善“一站三网”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防治工作由被动减灾向主动控灾转变,提高了全市林木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全市已连续15年开展飞机防治杨树食叶害虫工作,年均防治杨树食叶害虫11万亩次,无公害防治率达95.0%以上;林木成灾率低于省定的3.5‰目标;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97.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林木损失,实现了“一降三提高”的总体目标。
在打击乱占滥挖,严格林地保护方面,我市加大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整治行动。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组织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开展了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林业部门在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整治行动过程的不同阶段,研究探讨排查整治方法措施,召开了6次全市推进会,努力推进清理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认真开展清理排查和整治工作,对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北部山区林业生态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在打击乱砍滥伐,加强林木保护方面,我市为有效保护林木资源,对乱砍滥伐进行了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先后开展了“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百日会战行动”“冬季严打”“春季行动”“挖根治理”“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
在打击乱捕滥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我市为保护野生动物,有效打击非法猎捕,组织有关执法力量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打击行动,对各种肉类加工、经营市场和宠物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对违法经营、非法收购的单位及个人依法查处,对收缴的活体进行集体放生,对在禁猎区内猎捕的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三打”有力震慑了犯罪,遏制了冬、春季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势头。5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林业部门查出林业行政案件3284起,查处3092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059人。刑事案件立案256起,移送起诉114人,行政处罚867.2万元,惩处了毁林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植被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森林法》的尊严。
林权改革不断深化
按照全省的部署和要求,我市2009年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1年基本完成130万亩集体林地主体改革任务,林权登记办证率在90%以上,登记合格率在95%以上。2012以来,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初步形成了北部沿山森林景观利用区、南部黄河滩区林药区、城市近郊采摘农家乐区、浅山林下养殖区、深山林下采集区等五大功能区;规范林权流转,促进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林下经济年产值达12.76亿元,其中林下种植9.2万亩,林下养殖230余万头(只),森林景观游客人数452万人次;林业专业合作社达32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4家,入社户数1.2余万户。逐步形成流转形式多样化、投资结构多元化、造林主体民营化的良好局面,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目前,全市平原区非公有制造林比重达到90%以上,已成为推动焦作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
产业发展上档升级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黄河滩区工业原料林基地、沿太行山经济林基地为重点,通过调整林种结构,全市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配置趋于合理,初步形成了山上防护林、山下经济林、农田防护网、滩区用材林的生态经济型林业新格局。去年,全市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36.38亿元,有效提高了林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40万亩的工业原料林基地、22余万亩的经济林基地建设,不仅培育了瑞丰、奥森、禾正茂、淼雨等一批省级龙头企业,而且催生了林药、林牧、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还带动了包装、运输等行业迅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目前,全市各类木材加工企业达480家,年加工能力达54万立方米,年产值达7亿元,有25万个劳动力直接或间接从事相关产业,较好促进了新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时,全市花卉林木种苗基地蓬勃发展,包括鲜切花、绿化苗木等发展到7.47万亩,年产值近4亿元。
(本版图片均由市林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