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通过调解组织签订的调解协议,如果一方反悔了怎么办?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一些群众曾对调解组织的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提出质疑。对此,修武县法院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赋予纠纷调解结果法律效力,顺利化解了一批涉及民生的信访案件。
何为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诉讼活动。
“司法确认的好处显而易见,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法院立案庭庭长刘艳平说。
今年3月份,我市某机器设备配件厂因货款问题被洛阳某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经修武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洛阳某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承办法官认真履行司法确认的各项程序,有效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对我们进行合同规范化方面的指导,大大提高了公司以后规避合同风险的能力。”
为保障司法确认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法院研究制定了《司法确认制度》,并与县司法局联合,共同制定了《关于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规定》等多项制度,明确了受理使用司法确认程序的案件类型、操作步骤、文书样式、卷宗规范等内容,保证司法确认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同时,该法院还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强化对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熟悉当地乡土人情、了解当事人性格和纠纷起因的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有效提高调节能力和调节水平。除此之外,该法院还充分利用既有的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社会法庭等调解平台,利用调解人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统计,2011年以来,修武县法院共受理申请司法确认60件,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劳务纠纷、医患纠纷、民间借贷类纠纷等,司法确认60件,司法确认率100%,无一起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动履行率为100%。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总结提炼出司法确认制度具有“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提效率”的特点和优势,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