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采取联合执法、指挥执法监管等措施,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向主动出击、综合治理转变,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同时,发挥全市旅游联合执法机制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适时组建焦作市旅游警察支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扩大旅游执法监管覆盖面,与工商、公安、商务、质监、交通、价格等部门对“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虚假广告、违规一日游等加强综合整治,全年保持高压态势。
同时,市旅游局将着力推进文明旅游创建工作,通过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加强舆论宣传等引领文明新风尚,营造浓厚的文明有礼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市民、游客文明出游。针对不文明旅游行为,我市将建立完善的旅游诚信体系,在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旅行社、导游不诚信、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导游等旅行团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将相关的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位游客。积极开展旅游全过程的文明引导工作,做好“中国好导游、中国好游客”推选征集活动,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增强游客抵制不文明行为的自觉性。
为强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我市今年还将着力打造省、市、县三级投诉联动机制,使用电子“派团单”,初步实现对旅行社企业从接团到接待再到送团的全程智慧执法监管,及时公布相关市场秩序监管情况;健全旅游经营服务“黑名单”制度,设立“曝光台”,建立“诚信红榜”,宣传正能量;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实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
针对一些不合格的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我市将执行景区、饭店等级“退出制度”,对不合格的景区坚决摘牌或警告、责令整改,对不合格的星级饭店坚决摘星,对不合格的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