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海涛、刘芳)日前,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信用评价制度,设置硬性门槛,严格规范失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
按照要求,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企业及法人、自然人进行主体资格限制。项目参与者须提供当地金融部门出具的征信报告,将不良征信作为资格性审查的一部分;交易过程中,利用动态监控的方式,实时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拒绝拒不执行判决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法人、自然人参与交易项目。同时,加强与各行政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将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