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重庆市一辆452路公交车停靠在大渡口区翠柏路终点站,驾驶员发现车上有两名没有监护人陪同的男孩,一个6岁,一个4岁。最终调度室工作人员联系上孩子的父亲,对方竟称,此举是为了“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胜平王大头:“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不等于撒手不管,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应担负起监护的职责,不要等孩子出事后再后悔。
@趣味象牙塔:培养孩子需把握好度,切忌揠苗助长。像这样年龄的孩子可以培养他们自己吃饭、穿衣、洗袜子的能力,不可让他们单独置身复杂的社会。公交车上本就拥挤,孩子磕到、碰到不好,万一遇到坏人更是不堪设想。
@kellykeron:实在不应该。孩子那么小,怎么能够承受这样的“锻炼”?在不少国家,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是对孩子的一种虐待。但愿这样的家长是极少数,毕竟孩子的安全最重要。
@刚柔v:现在孩子的独力能力较差,家长有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做法值得商榷,毕竟孩子较小,缺乏在复杂社会环境中的应变能力,很容易被坏人钻空子。家长若有意锻炼孩子,必须让孩子在自己的监控范围之内。
@悠然阿朵:现在的孩子智商不可低估,如果两个孩子既能够清楚而准确地说出父母是谁、家住哪里,又不轻信旁人,相信不会在都市中迷路。毕竟,温室中的花朵需要经历风雨。
@庐人境:就事论事地说,如果一个6岁的孩子独自乘公交车,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6岁的儿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表达和判断能力。但是,让6岁、4岁的兄弟俩乘公交车出门则有点不妥,因为一个6岁的儿童未必具备照顾好弟弟的能力。
@鹿台一卒:如此“锻炼”匪夷所思,估计家长是另有隐情吧!不能轻易相信家长的一面之词,公安部门要持续关注两个孩子的生活状况,莫被一时的假象所迷惑,深入调查后再下结论。
@水晶小草:在儿童被拐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的情况下,让低龄孩子单独乘坐公交车以提高其独立能力的做法显得有点荒唐。家长要提高孩子的独立能力,可以让孩子参加夏令营,让孩子在集体活动中锻炼成长。
@左小渔kk:终究有一天,孩子会脱离父母的保护。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应该循序渐进地教会他们独立,而不是揠苗助长。
@龙腾四海112:家长提高孩子独立能力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事。现如今,拐卖儿童事件时有发生,锻炼孩子必须建立在保证他们人身安全的基础上,这位父亲还是长点心吧!
【下期话题】
男人好难
2007年春节,四川省西昌市的上门女婿刘相礼,把母亲从会理县老家接到家里住,但母亲与妻子闹得不可开交,争吵中,妻子还喝下一瓶白酒以死相逼,坚决不同意老人在家里住。为了家庭和谐,刘相礼只好在西昌城里租房供养母亲,并对妻子谎称已将母亲送走。九年来,他每天打三份工,一份工资用来供养母亲,一份工资上交妻子。他保守着秘密,把母亲藏了整整九年,赡养了整整九年。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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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