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 通讯员刘翠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幸福的港湾。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没有家庭的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定。为了每个家庭的和谐,山阳区法院与妇联、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实现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短、平、快”的效果。
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成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000余件,同比增长3.67%。其中,离婚纠纷案件占比最高,占全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75.7%,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新颖化趋势,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新考验。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更多的是依靠经验法则,婚姻家庭类案件适用诉前调解,不仅避免了当事人矛盾的激化,还能很好地节省案件的审理时间,快速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还选派街道、社区的妇女干部担任婚姻家庭纠纷特邀陪审员,参与适用普通程序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对于在简易程序已经过法官调解的案件,特邀陪审员利用庭前、开庭和庭后的机会协助法官再次进行调解,充分发挥其熟悉民俗习惯、了解邻里关系、易获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深入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