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侦破多起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近日,市公安局公布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五起典型案例。
这五起典型案例分别是:一、温县程某污染环境案。去年9月,犯罪嫌疑人程某在温县黄庄镇一厂房内非法从事镀锌加工,将镀锌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引沁补源”渠中,造成环境污染。今年6月,温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后,将此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温县郑某污染环境案。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温县岳村乡一厂房内非法从事镀镍加工,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厂区东南侧的渗坑内,造成环境污染。温县公安局调查后,于今年5月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郑某立案侦查。5月18日,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犯罪事实,主动退回违法所得,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三、温县杨某污染环境案。去年11月至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温县黄河大桥收费站附近一厂房内非法生产镀锌自攻钉,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厂区北侧的砖砌池中,造成环境污染。今年5月,温县公安局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杨某立案侦查并展开追逃。
四、孟州市某皮业公司污染环境案。孟州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皮业公司正在违法生产,所产生的大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管网,经检测,废水中的危险物质严重超标。今年6月22日,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法人郭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孟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五、孟州市丁某污染环境案。今年6月,孟州市公安局受理环保部门移送的孟州市某皮毛厂污染环境案。经查,根据群众举报,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某鞋厂厂区北侧外排口提取污水水样,发现所排污水严重超标,随后确定污水系孟州市某皮毛厂利用鞋厂场地控干加工皮毛时所排的污水。该皮毛厂实际经营人、法人丁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