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6月18日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迅速开展行动,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矿点、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焦办〔2016〕19号)和《焦作市北部山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焦北山综治〔2016〕1号)的要求,所有非法采矿点、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设备设施应于7月5日前拆除到位,7月15日前拆除的设备设施外运到位。现将各县(市)区上报的工作进度通报如下:
修武县:非法采矿点共36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23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9家;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共37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25家。
博爱县:非法采矿点共271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220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216家;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共5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5家,已恢复治理1家。
沁阳市:非法采矿点共75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535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91家。
马村区:非法采矿点共11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91家,已拆除设备(设施)88家,拆除设备(设施)已外运73家,矿产品已清理46家。
山阳区:非法采矿点共5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50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31家,已恢复治理1家;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共5家,已拆除设备(设施)5家,拆除设备(设施)已外运2家,矿产品已清理1家。
解放区:非法采矿点共4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2家,已全部清理;到期关闭矿山企业共9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4家。
中站区:非法采矿点共11处,已全部清理完毕;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12家,已全部清理完毕;到期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共7家,其中6家设备(设施)已拆除和外运,剩余1家法院于7月12日解除查封,正在制订拆除方案,争取最短时间内完成拆除。
示范区: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43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38家。
武陟县: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36家,已拆除设备(设施)32家,拆除设备(设施)已外运27家,矿产品已清理12家。
温 县: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3家,已全部清理完毕。
孟州市: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共13家,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和外运,矿产品已清理8家,已恢复治理2家。
从各地上报数据看,截至目前,全市非法采矿点已全部完成设备(设施)清理任务。大部分县(市)区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的拆除和外运任务也能按期完成;望没有如期完成设备(设施)拆除和外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抓紧行动,尽快将所有场点的设施设备拆除到位,外运到位。
附:焦作市北山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焦作市北部山区治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