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组织制定并对规范性文件、制度进行审定,督察依法交易工作;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和交易目录;负责审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违法违规查处结果审定工作。服务承诺:一是积极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有关政策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评审专家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坚持运用科技手段,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申报系统,提高工作效能,缩小自由裁量空间,加大源头防腐力度。四是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秉公办事,不接受任何评审专家的宴请、礼金等,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决不以权谋私。五是凡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专家,经考试合格即时入库。(科室服务电话:3568370)
业务管理科 主要负责业务交易方式审核;负责交易项目前置条件审核;负责交易资料和合同备案;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调研并提出建议;牵头或配合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和制度。服务承诺: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做好服务、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限时尽快办结;自身不能解决的,及时向领导汇报或指引到相关责任科室。二是坚持以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为目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能,实行一次告知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受理项目,凡资料齐全、具备受理条件的,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项目结束后,凡符合备案要求的,限时办理备案手续。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为民,干净做事,清白做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加强修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推诿拖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科室服务电话:3568952)
业务督查科 主要牵头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或配合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健全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建设。服务承诺:一是严格依法监督管理,维护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服务热情主动、耐心、文明、认真,做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三是跟踪投标、开标、评标现场管理,维护交易良好秩序;四是及时办理质疑、投诉登记、转办、督办;五是严格保密规定,不透露交易活动中和投诉有关应当保密的规定内容。(科室服务电话:3568792)
市场管理科 主要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交易业务;负责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结果互认、行动互联工作;对市区以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进行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交易主体的清出准入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调研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拓展工作。服务承诺:一是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对各交易主体做到热情服务,细心解答,杜绝简单、应付的工作态度,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做到“零投诉”。二是本着让办事人员满意为目标,简化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项办理事宜事前网上公开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绝对不私设门槛。三是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秉公办事,决不以权谋私。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礼券、礼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中介机构、企业及小额企业(诚信库)入库登记,资料齐全,即时办理。(科室服务电话:3568517)
监察支队 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投诉、转办、督办以及标后履约监管等工作。服务承诺如下:一是依法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网络投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做到有信必回、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规范程序。从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监察责任、健全制约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使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章可循。三是竭诚服务。完善服务措施,坚持做到言行文明、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行为。四是严肃纪律。切实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上级布置的工作延误、不让监察程序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积压、不让监察的差错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受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监察队伍。(科室服务电话:356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