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员原友哲顾不上吃午饭,就赶去博爱县,为103户买到烂尾楼的购房者讨公道。
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想着他21年的军旅生涯和16年的执行之路,记者仿佛看到了他经历种种困难后破茧成蝶那一瞬的美丽。
1979年,18岁的原友哲怀揣着军人梦应征入伍,成为某炮兵团的一名新兵。原友哲说:“新兵训练时,没有人训练完不哭的。真的很累!”虽然想家,但骨子里的韧劲让他坚持了下来。慢慢地,原友哲发现军人那种英勇顽强的作风和永不服输的精神正是他所追求的。21年间,他从一名普通战士,一步步走到副团长的位置,完成了军旅生涯的一次完美远行。
2000年9月,原友哲转业到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工作。无职务转业的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从一个普通的执行员做起。有人为他抱不平,他却说:“吃不吃亏要看跟谁比,我的很多战友在执行任务时都牺牲了,跟他们比,我幸运多了。”
都说执行工作难,可原友哲说怕苦怕难的话都不该从军人嘴里说出来。他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再一次表明一个军人的决心。
在执行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在众多案件中都恶意欠债,已有多家法院对其进行执行,其名下仅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可供执行。那么,土地使用权拍卖后的钱先给谁呢?
“这个案子一定要特事特办,以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为第一要务。”原友哲回忆说,土地使用权评估拍卖后,除去依法应支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还剩余278万元。其他案件的债权人认为应该将这笔款项平均分配。案件执行至此,似乎陷入了僵局。
想到数百名农民工的生存问题,原友哲坐不住了。他多方奔走,苦口婆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他们逐一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共识,优先考虑农民工工资案件,将278万元执行款全部支付给了这些农民工。
执行人员不仅要依法去执行,更要用“心”去执行!这是原友哲对自己的一贯要求。在他的努力下,转业当年,他执结的案件数就排在我市法院系统前5名。2006年全省执行会战,他更是取得了焦作地区个人执结案件数第一名的好成绩。他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结案数连续多年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