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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5年第二轮被巡察单位晒巡察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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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2015年第二轮被巡察单位晒巡察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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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州市:共梳理出29类整改事项,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371起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294件,正在核查48件,尚未处置29件,已立案39人,党政纪处分38人,诫勉谈话、函询18人。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起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1人,收缴违纪资金7070元。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起违规用车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收缴违纪资金8175元,正在调查、审理3起。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2起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250.63平方米。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起违规购买保险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收缴违纪资金39200元。在严肃办理相关问题线索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发生。一是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先后5次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到省第四监狱、焦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开支联签会审暂行规定》《一般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通过制度管好钱物。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案件,特别是对办公用房清理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2.关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孟州市政府任命的54名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13家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公司兼职问题,市政府已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免去了上述人员所兼任职务,并收缴兼职取酬资金59144元。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名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兼职问题,已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党内警告3人,正在调查1人,兼职所得正在追缴。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名公职人员违规经商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名公职人员买卖非公开发行股票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2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问题,市委进行了约谈,提醒其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回避制度,规范亲属的经营行为。在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积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一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考察对象必须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重点报告个人及配偶、子女的收入、投资、房产等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清理整顿活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开通“12388”举报电话和“清风孟州”微信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兼职问题,给予4名违规兼职人员党政纪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85226元。

  3.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8起“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诫勉谈话14人,正在调查1起。二是出台了《严肃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20条规定(暂行)》《孟州市“两不一低一乱”行为问责办法》,对不深入、不担当、低效率、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三是整合孟州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力量,成立市委督查局,强化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对干部作风建设督导6次,下发通报2期,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案件1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

  4.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学历身份造假、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混乱、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1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另一人因有涉嫌犯罪问题,正在调查中。对2起学历身份造假问题,给予免职处理1人,另1人正在调查,暂不提拔或重用。对1起档案管理缺失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对1起设立“小金库”问题,正在进行审理。同时,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预防和治理。一是通过信息平台等措施,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对孟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学历、学位进行认证,严把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档案审核关。三是成立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出2012年以来未批先建工程37个,已经整改35个,正在整改2个。四是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组成11个检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55个行政村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五是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5起,党纪处分5人。六是对审计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活动,回访2015年以来审计项目64个,涉及问题356个,已经整改154个,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限期整改。

  解放区: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2项整改事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45起,截至目前已办结43起,办结率达95.6%,党政纪处分22人。

  1.关于辖区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个别党支部名存实亡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问题,对78人进行了组织调整,重点优化办事处和部分区直部门干部配备。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并将每月第一个周六定为“主题党日”,建立党建会议记录调阅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经常化。三是针对区民政局没有达到党委建制标准的问题,已将区民政局党委调整为党组;关于其下属4个党支部中3个名存实亡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已下发了《关于撤销解放免疫试剂研究所党支部、焦作市劳动防护制品厂党支部、解放煤气发生炉配件厂党支部的批复》文件(解组文〔2016〕7号),将3个党支部予以撤销,其所有党员转入居住所在社区(村)党组织管理。

  2.关于区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到位、个别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区纪委在增加5个行政编制的基础上,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纪律审查方面倾斜,目前负责执纪审查工作的科室占到总数的75%。二是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目前已将9个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配齐,并向区属单位增派了8名纪检监察人员。组织人员分4批次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举办的培训班,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共22项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都签订了模范履职承诺书,并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注重“四种形态”的实际运用,制定印发了《解放区纪委监察局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制度(试行)》(解纪办〔2016〕17号),目前已对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39人。四是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市委巡察组交办的纪检监察类信访件的查处力度,目前移交的45起问题线索已办结43起,办结率为95.6%,分别给予22人党政纪处分。

  3.关于低保金违规支付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积极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目前已追回2名违规低保人员的低保金4920元,其余31名违规低保人员资金正在积极追缴中。同时,责成区民政部门对全区6000余名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00余人。二是进一步完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定期审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户户必到、必看、必查,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规范,确保运行规范。三是对审核把关不严的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4.关于个别单位违规发放补助、民生专项资金存在挪用现象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审计部门对2012年以来各街道、各部门违规发放加班费、补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追回违规资金5万余元,并给予1名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相应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公务支出透明度。同时,对民生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追踪问效”机制,重点围绕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超标准领取电话费补贴、大额持股、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超标准领取电话费补贴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超标准领取电话费补贴的2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二是对持有大额股票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区委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目前,全区39名县级干部、290余名科级干部均签订了不违反有关规定持有股票承诺书。三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持有企业股份等问题,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山阳区: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8项具体任务。巡察组交办的22件问题线索和60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共处理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中共山阳区委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山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在信访、“双创”、北山治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中,由区委常委牵头,县级领导参与分包,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2.关于对非法集资、南水北调拆迁安置等引发的社会问题预见不足、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监管防范,常态化排查监管涉及投融资类企业,对26家高风险公司持续开展风险化解,6家公司风险化解完毕。二是完善领导包案、接访通报等制度。三是开展2次专项排查整顿,印制宣传册、承诺书21万份,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信息。四是推行“小三长”案件办理例会制度和“1+1+3”资产处置工作模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最大限度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目前,全区涉非立案31起,追缴资金1.13亿元,兑付资金8394万元。积极排查南水北调征迁安置引发的问题,6个问题已化解1个,实质性进展4个,1个正在积极推进。加快安置房建设,加强征迁资金使用监管。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占用下级单位公务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彻底纠正。为防止问题反弹,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借用下级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理规范。二是贯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对取消的公务用车一律进行封存,适时公开评估拍卖、报废。三是按照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方式,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私车公养现象。

  4.关于公款吃喝“隐形化”、滥发福利补贴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挥霍浪费、变相发放补贴等问题,严肃追责,目前,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6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二是开展公款吃喝“隐形化”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务费用支出专项检查,目前,已给予1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偏宽、偏松、偏软,基层纪检干部配备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今年年初以来,立案17起,办结14起,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二是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制度(试行)》,将1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人员的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实施“一案双查”,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是落实“一案双书”制度,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五是配齐9个街道的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新设立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政法纪工委),驻产业集聚区纪工委监察室,驻城管局纪检组监察室。建立基层纪检干部定期上派锻炼工作制度,已有两批基层纪检干部参加以案代训。

  中站区:将巡察反馈的意见细化分解为18项具体任务,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225件,目前已办结212件,正在办理13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党内警告4人,行政警告3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

  1.关于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对相关补助款、慰问金进行梳理,该发放的迅速发放到位,属于结余的按程序处理。二是严肃查办基层领导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侵占、吃拿卡要等问题。近年来先后查处了河口村违反财经纪律案、东冯封村违反财经纪律案、六家作村违反财经纪律案、店后村违反党纪案、小尚村违反财经纪律案、启心村非法占地案、向阳社区违反财经纪律案,给予4人开除党籍、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留党察看。三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建设,全面总结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抓四建”工作,即抓好农村“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度、村“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落实,发挥村纪检员、村委监督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员、红白理事会四支队伍的监督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发放。中站区财政局印发《中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区财字〔2016〕33号)进行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2.关于个别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空饷、长期不上班等现象,特别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办,2016年1月14日,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人大原城乡委副主任曹玉香(正科级)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在全区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不定期对各单位明察暗访,跟踪问责。

  3.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学习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平台“清风中站”、廉政大讲堂、纪律诫谈、纪检简报四个平台,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或廉政提醒活动;在龙洞街道武钢社区成功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基础上,积极培育新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召开全区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治理或巡察。重点对公款吃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助等违纪违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下发《中共中站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停放封存制度、值班车辆登记报告制度等,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或明察暗访等,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由区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成立调查组,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类158件进行梳理、调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库存现金、白条顶库、大额现金支付、大额发票没有明细等问题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对9家办事处、19家系统内外独立记账单位、51家系统内事管局代管单位、7家卫生系统单位、20家教育系统单位,就2014~2015年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目前,区财政局正会同区审计局到各单位进行财务专项检查,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逐一整改和完善。

  马村区: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类24项77小项具体任务,巡察组移交信访事项和问题线索83件,已办结82件。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并认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二是健全完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制订《2016年上半年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三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通报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出台《马村区纪委监察局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建立“清风马村”微信公众号,并在区政府网站设立曝光台,对典型事例进行通报曝光,提升反腐倡廉效果。目前,已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2.关于个别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成立了2个审计小组,分别对7个街道办事处财务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并建立了台账,共收集问题20条,建章立制9项。二是建立健全了全区财经监管机制,完善了会计、出纳工作职责,制定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规范的有关规定(试行)》《马村区财政局财政所相关制度》(制度汇编),并将财经管理长效机制延伸至村(社区),定期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或给予了组织处理。

  3.关于以前未能严格执行各项人事制度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规用人进人问题,由区监察局牵头,组织人社、编办、组织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目前,正在积极配合市纪委调查处理,边梳理,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二是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按照全区综合计划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先计划后使用,无计划不使用”的原则,年初认真制订当年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制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报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付诸实施。三是加强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事流动程序,切实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发生。

  4.关于农村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党建“七大工程”(堡垒工程、文化工程、平安工程、清廉工程、同心工程、融合工程、助力工程)为统领,统筹推进“4+4+2”党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切实管用的监管机制。二是完善管理方式,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探索实施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2013年以来反映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共排查出16起案件。其中11起案件已办结,5起案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5.关于个别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以来反映村干部问题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落实整改销号。二是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撰写出案件分析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三是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将村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融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选择典型案件7起9人撰写完成了一万多字典型案例汇编,作为村级干部警示教育资料印发。四是多方位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出台了《关于推行“五级联动”“三调对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多方位、多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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