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见习记者焦娇)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市妇联在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五争创”活动。连日来,有不少群众致电本报热线,询问“文明家庭标兵户”的创建标准是什么?昨日,记者到市妇联进行了采访,为热心文明创建活动的市民解读创建标准。
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本月初,市妇联在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中全面启动了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妇女组织”“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志愿者标兵”和争创“巾帼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标兵户”活动。
活动一启动便引起了许多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女性的关注,一些巾帼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找到妇联报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一些热心文明创建活动的市民还拨打妇联和本报热线电话,希望进一步了解创建活动标准。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成为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妇女组织”“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志愿者标兵”“巾帼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标兵户”?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活动启动前,市妇联根据我市各级妇联的前期调研摸底情况,已确定了创建标准。
“文明家庭标兵户”家庭成员要热爱学习、崇尚知识,彼此间厚德和谐、敬老爱幼、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培树文明家规家风;树立绿色环保意识,注意节能节水,抵制白色污染,营造“绿色家庭”;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双创”活动,为创造清洁美观的社区楼院环境贡献力量。同时,要从生活细节入手,向陋习宣战,做到“三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清扫;爱护公共卫生,杜绝“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停车辆,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公共设施;遵纪守法,做到“五无”: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
“巾帼文明志愿者标兵”须在妇联组织实名注册登记,自愿服从妇联的统一组织和管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良好素质和丰富技能;自觉当好优美环境维护和文明新风传承的监督员。巾帼文明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中要有感人事迹,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深受服务对象好评,社会认同感高。
“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每支队伍在册人数须不少于10人,女性志愿者占60%以上,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范、建档建制,有突显服务特色的队伍名称和明显的“妇”字号标识;以倡树美德、传递温暖、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大力弘扬现代文明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卫生整治、环境保护、文体健身、扶贫帮困、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维权维稳等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效果实、群众口碑好;要当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宣传队、服务队、督导队,在“双创”活动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创建“巾帼文明楼院”须突出妇女带头,且做到自治管理好、平安建设好、环境卫生好、文明和谐好。具体为,由妇女担任楼院长或居民议事会主要负责人,做居民的代言人和领头人,重视文明楼院创建工作,因院施策制订创建方案,建立有检查评比制度,带领妇女群众和家庭开展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塑造文明楼院特色品牌。
在自治管理方面,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居民议事活动,家庭成员树立“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干”的主体意识,使楼院创建的过程成为居民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的形成过程。楼院内至少有一支巾帼文明志愿者队伍,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服务,推进楼院管理向精细化迈进。
在平安建设方面,居民懂法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强,组建有巾帼义务巡逻队(普法宣传队)或爱心调解队,做好“五防”和实现“五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艾滋病;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邪教,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文明卫生创建,做到“三美、四化、一清理”,即美在庭院、美在街道、美在社区;阳台绿化、居室美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清理白色污染。楼院内无乱停放、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挖、乱丢乱吐、乱拉挂、乱张贴的“七乱”现象。
在促进文明和谐中,楼院内须设有道德讲堂,经常性地宣讲文明新知;有一定规模的公益广告宣传栏和文化长廊,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先进思想文化。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和妇女健身健康健美活动,营造家庭和谐、邻里相助、楼院祥和的生活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妇女组织”须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定期对妇女组织参与创建活动有研究、有安排、有检查,创建思路清晰,措施得力,载体设计有特色,社会效果突出;要有健全的志愿者队伍,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特色明显,形成品牌;要围绕“双创”工作的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创建活动,每月至少开展2次志愿服务、义务劳动、扶贫帮困或文体健身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注重培树创建典型和亮点,组建巾帼志愿者品牌队伍,培树各具特色的“巾帼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标兵户”,创建工作有成效、树亮点、创品牌,能够很好地融入到文明创建中心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引领妇女和家庭投身“双创”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