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整个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如何为?怎样为?是检验全市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的关键。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夯实平台基础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构建“纵横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为工作重点,持续稳步推进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焦作市职务犯罪预防办法》进行修订,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衔接问题,完善社会化预防组织机构,及时提出检察机关工作意见,着力推进全市社会化预防工作大格局的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党委均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一体联动的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检察机关作为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办事机构,先后与财政、卫生、国税等多个部门会签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文件,启动并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形式多样的预防活动,不断完善各成员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积极向党委、人大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共制作年度报告或专题报告25件,被市级主要领导同志批示4件、县级主要领导同志批示5件,其中《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09~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马村、温县、武陟、修武检察院撰写的年度报告或专项调查报告均受到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各级检察院先后有多篇预防调查报告、经验材料在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检察情况反映》和《检察日报》上发表。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活动中,《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农村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报告》《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防调查报告》均获得了全省“十佳”称号。
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做到预防在先、挺纪在前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警示教育565次,受教育人数近3万人,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庭审的基础上,创新了巡回宣讲、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等教育形式,稳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进行政学院工作,初步实现了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常态化。市检察院在市委党校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沟通协调,在我市主要路段的醒目建筑上悬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标语及官方LOGO;在焦作火车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循环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成立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制订《焦作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管理办法》,开设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成员开展巡回宣讲活动,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实现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以预防调查为手段,化解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违规违纪风险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确立了“预防工作以预防调查为抓手,预防调查以质量、效果为核心”的工作思路,共开展预防调查124次,发现并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9条,均已立案侦查。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不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云台山景区管理”“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管理”“科技资金审批、拨付、管理与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使预防调查工作能够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专项预防调查过程中,市检察院集中力量对云台山人事安排、收费管理、广告合同签订、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环节开展预防调查,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推动了《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的出台,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为了克服人员数量和专业等限制,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与反渎部门协作,结合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的矿产资源税征收、非法采矿专项治理活动,共取缔非法采矿点73家、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221家,追缴税款236万元,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运用检察建议等措施,增强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发案单位的工作漏洞,围绕职务犯罪多发、易发行业和领域可能存在的隐患,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政策措施落实。3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51件,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62项。在2013年开展的城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敦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4000余万元,较好地配合了市政府开展的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在预防调查实践中,注意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在全市组织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专项预防调查中,沁阳市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该市人民医院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呼某利用负责其所在医院新农合慢性病报销审核工作的职务之便,以虚报、造假的方式累计侵吞资金60余万元,后将这条线索移交至该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同年,呼某被沁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孟州市检察院在2014年开展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预防调查中,采取打防结合“四个同步”的工作方法,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条9人,经移交自侦部门,全部立案侦查。上述9人最终分别被判处3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