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加密建设的通知》要求,为全面、科学反映我市县级城市建成区总体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将加快推进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密建设,计划每个县(市)建立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包括2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和1个重点区域监控点。
据了解,随着县级城市建成区的持续扩大及城市环境的不断变化,我省原有的每个县(市)设立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已经无法满足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及各类环保责任目标等工作考核的需要。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科学准确反映我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合理评估全省蓝天工程实施效果,省环保厅将加快推进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密建设。目前,全省只有10个省直管县(市)建有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其余大部分县(市)仅建有1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工作,省环保厅非常重视,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尽快做好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开展选址工作,对县级城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加密,从而全面、科学反映县级城市建成区总体环境空气质量。站点选定后,还要及时形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调整(新建、变更、撤销)技术报告》,上报送省环保厅审核。
市环保局要求,开展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密工作,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蓝天行动计划的需要,是层层传导压力实施大气生态补偿的重要基础,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市各地要将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点位建设,确保取得实效;要尽快做好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进行选址,站点选定后,要及时形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调整(新建、变更、撤销)技术报告》;各县(市)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点位选择及站点建设工作。同时,为保证我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顺利推进,市环保局还将组织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通报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进展特别缓慢的,将启动向地方政府问责追究机制,确保自动监测站加密建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而各地环保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及时解决建设施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站点建设进度,力争在今年9月份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另据了解,此次县级城市新建成的自动监测站,将纳入市控点位管理,用于我市对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而省环保厅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县级城市新建成自动监测站,逐步纳入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工作中。另外,各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按规定时间建成后,自动监测数据须及时上传省环保厅监控平台。今后,我市还将加强对新建站点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上传监测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