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物价监督检查管理局获悉,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市日前启动了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活动。该项活动至10月31日结束。
此次检查的对象主要有九类:一是药品生产企业;二是药品流通企业;三是社会零售药店;四是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五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是血站;七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八是药品采购机构;九是相关行业协会。
据悉,此次检查的内容为2015年6月1日以来药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重点查处以下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使用误导性价格标志等价格欺诈行为;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九类行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位的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同时,对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和阶段运行结果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