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昨日从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又有24家企业通过省商务厅认定,获得“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和专属备案编号。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是商务部门按照职责,对全省开展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企业进行认定备案,从而更好地实现服务和管理。商务部门将对获得认定备案的企业及时发布政策信息、行业动态,分类指导,跟踪服务,择优予以重点培育和政策扶持。及时掌握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为开展行业统计分析、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支撑。2015年至今,我市共有150家企业通过省商务厅认定备案。其中,应用类电商企业75家、服务类电商企业59家、平台类电商企业16家。从“省电商”企业的分布来看,沁阳市21家、孟州市22家、博爱县8家、武陟县20家、温县14家、修武县6家、解放区21家、山阳区9家、中站区4家、马村区2家、示范区23家。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商务企业认定采取常年申请、即时受理、集中评定的方式,由企业自愿申请,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核,最后报省商务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商务厅及相关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公告认定备案结果并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证书”,该证书具有备案编号和二维码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级商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协会等渠道和资源,广泛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引导餐饮、家政、宾馆、娱乐等各行各业关注电商认定,熟悉认定备案的目的、方法,通过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加快我市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为国家、省、市三级示范创建打造焦作地标品牌、集聚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