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勋)环境保护攻坚战第一阶段告捷后,示范区积极部署并推进环境保护攻坚战第二阶段工作。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督导件。示范区要求,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市督导组在辖区督导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实施一次提醒、二次曝光、三次追责。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示范区加大涉气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作战实施方案》,继续对涉气重点企业实行停产、限产。辖区所有水泥厂、砖厂等涉气企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加大工业堆场、喷漆工艺企业治理力度。辖区涉及工业堆场的企业采取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硬化厂区出入口地面及道路,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一律停工整改;辖区涉及喷漆工艺的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达标,环保验收未通过的一律停产。严打“土小”企业。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所有“土小”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拆除生产设备、断水断电、吊销相关证照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本辖区内“土小”企业整治到位。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按照国家规定,对全区232个环保违法违规项目,通过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企业、项目整改清理工作。加大商砼站治理力度。未达到环境整治标准的商砼站一律关停拆除。已按照市环保局要求整改的商砼站,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否则一律停工整改。
强化燃煤污染治理。示范区强化清洁能源治理。强力推进各行政村居民煤改气工作。示范区气化办将于8月底前制订整改实施方案,10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完成治理任务。强化露天烧烤治理。对辖区露天烧烤摊点取缔到位,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城区范围内的重要路段、重点部位,按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夜间安排专人值守,做到发现一个、治理一个,确保有烟烧烤现象不反弹。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示范区严格排查辖区餐饮行业油烟装置,将于8月31日对逾期未治理到位的餐饮门店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监管,确保餐饮行业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确保实现环境治理目标。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治理。各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排查“黑加油站(点)”,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及机动车污染治理。示范区全面加强注销报废、限行禁行、检验管理,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将于今年10月底前对黄标车和其他高污染车辆在全区范围内限行,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718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
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示范区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治,强化“零火点”目标导向,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畜禽饲养治理。各乡镇(街道)积极摸清辖区所有饲养行业底数,建立台账,将于8月底前按要求整改到位。
强化责任追究。示范区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环境保护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打击辖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限期整改任务未完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未能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部门负责人,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办法(试行)》以及其他问责追责规定,对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施失职、渎职追责,并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