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科)为推进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按照省有关要求,近日,我市出台了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努力形成权责一致、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
我市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的盲区、死角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详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全市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缝隙。
全市各级网格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网格的运行和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全市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行政区域将全市划分为三级网格,特殊功能区域单独划分网格,有条件的可将网格扩展至行政村(社区)。各地要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的监管职责,建立“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格局,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各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制定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整治环境信访问题突出、违法行为拒不改正、偷排偷放的排污单位。
我市对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将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各级环境监管网格要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评价结果。各级网格考评结果在本行政区内通报,对考评不合格的地方,上级网格实施环保事项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