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多项制度,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北山治理工作,为我市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强化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全院干警会,成立了由该院检察长担任组长,公诉、侦监、预防、民行、反贪、反渎、控申等部门组成的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旨在综合协调全院力量,全力落实解决问题。同时,积极与中站区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规划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联系,召开座谈会,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大办案力度,发挥监督职能。该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对于严重破坏北山环境资源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做到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此类案件顺利诉讼判决。同时,加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立案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查处不力等问题发生,切实做到查找问题严、监管问题严、处理问题严,严防死灰复燃。该院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对于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等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起诉。
发动广泛宣传,畅通举报渠道。一是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于典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例及时形成信息上报,通过微信、微博、网络等方式,强化保护北山生态环境的警示效应。二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广泛宣传举报方式,多方式、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保证受理群众举报。三是积极运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平台加大对环境监管和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力度,及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有关执法办案情况,避免出现以罚代刑、有案不查等现象。四是通过深入调研,总结分析环保领域发案的特点、原因和对策,运用预防讲座、检察建议、检企合作等措施,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积极协助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开展环保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对工程招投标、资金流向等事务进行程序性、合法性介入,主动与工程建设方共同作好源头预防。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该院对北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注重问题线索的收集和整理,保证“有举报必受理、有线索必查处”,绝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此外,在每月23日前,由院纪检监察科向区纪委上报北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案件情况,安排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北山环境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